今天是

鄂州医保“四加强”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应用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4-09-02

“太方便了,我买处方药报销难的问题解决了。”肾透析患者刘女士到鄂州城南医院就诊,因医院暂无对应药品鄂州城南医院医生为其开具了电子处方,刘女士定点零售药店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后,药店员工在电脑系统调取电子处方,经过药师核对,买到了对应药品完成了医保即时结算。

今年以来,鄂州医保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加速建立健全全市统一、运转高效、标准规范的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机制,实现处方线上流转、医保线上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加强多方协作,统筹协调推进。今年3月,鄂州市医保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文件,明确电子处方药品范围、电子处方流转应用及遵循原则、电子处方结算流程等内容,牵头协调和统筹调度电子处方流转工作,先后组织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电子处方上线培训6次,共同研究解决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应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加强技术合作,实现数据共享。规范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接入流程指导敦促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电子处方接口改造联调测试及药品贯标对码工作。目前我市已有30定点医疗机构上线电子处方流转业务,可为参保人提供电子处方开具服务,其中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接入数量为11家,占比73%;定点零售药店接入数量为269家,占比59.8%。

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环境。切实加强宣传引导,为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工作的开展和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环境。协调各定点医药机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形成宣传矩阵,通过发放宣传单、更新知识库等方式,深入宣传医保电子处方使用方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感受便利。

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对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的监管,督导定点医药机构建立电子流转处方合规性审核制度,确保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一旦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药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及时进行核查整改,守好参保群众救命钱

下一步,鄂州医保将推进更多定点医疗机构、职工门诊统筹及门慢特定点零售药店、单独支付药品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电子处方平台并实现应用,探索定点零售药店线上结算和线下配送服务模式,进一步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持续改善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体验提升医保便民服务水平

网站地图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7000057
主办单位: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经办机构: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 网站联系人:秦剑激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