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1月1日住院DIP开始实际付费为标志,鄂州医保自今年3月以来同步推行的住院DIP和门诊APG付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绩,鄂州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所表现出来的突出特色是“三有”,具体如下:
一、从工作成效中见“有为”
(一)确定住院DIP核心病种和综合病种。一是收集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2019、2021、2022三年历史住院结算数据,根据《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规定并运用国家医保局DIP分组器1.0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41万条历史数据进行了多轮清洗、补充、校对,最终获得有效数据35万条。二是基于国家 DIP 目录库(1.0版),进行数据比对及大数据测算,形成能充分体现我市疾病与应用特征的稳定DIP病种目录2263组,包含核心病种 1675组、综合病种588组。核心病种中包含国家医保目录核心病种1381组,本地核心病种294组,国家医保目录核心病种占比为91.19%(符合《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中不低于85%的规定标准)。三是按照大数据均衡理论,结合我市住院医疗费用实际,精准测算各病种组的分值,并采用较为先进的病种等级调节系数,对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病种分值进行调节,更加精确反映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病种资源消耗水平。
(二)确定住院DIP中医优势病种。一是明确我市DIP中医优势病种的筛选标准:必须是我市dip核心病种;病种中治率(中治率为中医药治疗费用占疾病组总医疗费用比例)达到30%以上;历史三年样本数不少于15例。二是按上述标准,选出31个病种(对应30个中医诊断)作为中医优势病种,在病种分值上按中治率由低到高上给予一定的调节系数支持(具体为30%以上的调节系数1.03、50%以上的调节系数1.05)。三是开展样本分析,以2022年统计数据来看,我市中医优势病种覆盖了市中医医院全部病例的33%;覆盖了乡镇卫生院全部病例的23%。
(三)确定住院DIP基层病种。一是明确概念。基层病种是从 DIP核心病种中筛选出,基层医疗机构(指二级及以下)有接诊能力,能够确保医疗安全的病种,在全市范围内不分医疗机构等级,实行同病同价,以引导参保患者合理就医,减轻患者负担。二是明确确定基层病种筛选标准:必须是核心病种;7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具备接诊能力,能够保障医疗安全。三是按标准筛选出65个病种作为我市DIP基层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覆盖样本数占样本总数的33%。
(四)开展住院DIP模拟测试。一是以2022年度医保基金决算额度作为住院DIP模拟付费测试预算总额,结合2022年市内住院结算数据,根据住院DIP病种目录(核心病种、综合病种、中医优势病种和基层病种)分值进行付费测算。二是测算情况符合《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要求,与鄂州医院付费实际较为吻合,具备开展实际付费的基础。
(五)门诊APG完成数据初步清理统计。一是收集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月—2022年12月门诊数据441.7万条,剔除无效数据17.8万条,纳入门诊数据分析423.9万条。二是根据历史数据的疾病诊断和医疗服务项目编码统计分析整理后,形成595组目录,其中,以解剖和生理系统为主要分类特征的手术组目录50组、内科组目录495组,以诊疗目的、解剖部位、操作属性为主要分类特征的辅助组48组,其他2组。三是已经就上述数据开展了第一轮模拟测算,目前正在优化完善中。
二、从工作措施中见“有力”
鄂州医保住院DIP和门诊APG付费改革以《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等文件规定为依据、以历史大数据为支撑,兼顾鄂州实施了9年的“医保基金总额付费下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以收定支、总额付费、预算管理、病种入组、分值付费”的原则,努力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充分体现、参保人员医疗需求合理保障、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高标准完成住院DIP和门诊APG付费改革任务,构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付费管理体系,成立我市医保住院和门诊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中心班子成员、各区局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定点医药机构领导、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改革专班,承担各项具体工作。
(二)认真谋划、制定方案。2022年11月,我局与财政局、卫健委联合制定了《鄂州市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鄂州医保发【2022】77号);今年3月,我局制定了《关于做好我市医保住院和门诊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3】16号);5月,我局制定了《鄂州市住院DIP及门诊APG建设方案》(鄂州医保发【2023】26号),实现倒排工期、有序推进。
(三)外出调研、学习借鉴。今年以来,局改革专班组织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分管领导及业务科长,赴南京、宿迁、芜湖、金华、大连学习医保付费方面的先进经验,在南京市以考察学习该市住院DIP付费、结合中医病症特点单独创立中医DRG分组的具体做法为重点;在宿迁市以考察学习该市门诊按点数法结算的具体做法为重点;在芜湖市以考察学习该市DIP付费及该市坚持以价值医疗为导向、积极构建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的具体做法为重点;在金华、大连市以学习门诊APG付费管理经验为重点。
(四)项目招标、确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于5月15日确定银海公司具体承担我市住院DIP和门诊APG付费项目的各项工作。
(五)培训调研、提高能力。我局前期通过医院自发培训和医保网上培训等形式,将《医保结算清单疾病诊断》《医保编码办法》《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等资料广泛发放并组织学习,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按疾病病种分值(DIP)付费的认识、为提升日后的实际操作能力奠定基础;项目公司确定后,通过专场统一培训、分区分片培训、定点现场培训等形式,对市内6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15场专项培训,让广大医务人员充分掌握病种分值付费、医保结算清单填报标准规范、病种分组、结算流程、平台使用操作等知识;通过现场调研形式,局改革专班先后12次前往各重点医疗机构开展实地调研,开展面对面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完善机制、扎实推进。改革专班建立定期研讨、交流、调度和督导工作机制,每周一上午召开专班工作例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会上总结上周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分析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改革工作做实做细做精,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三、从工作打算中见“有序”
下一步,鄂州医保将在省局指导下,继续扎实推动医保住院DIP和门诊APG付费改革,一是根据11月医保住院DIP实际付费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和完善鄂州住院DIP运行机制。二是继续推进门诊APG付费工作,力争年底前实际付费。三是制定并于年底前出台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DIP和门诊APG付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DIP和门诊APG付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