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基金安全,鄂州市医保部门积极探索,通过健全管控机制筑起了防范外伤欺诈的四道关卡,有效杜绝外伤欺诈骗保路径。
一、规范外伤核查结算制度,严把依法报销关。
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一律拒付,对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予以追缴,并追究相关责任,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坚决落实参保人承诺制,严把申报登记关。
本市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且需申报医保结算的参保人员,在入院接受治疗时均需填报《意外伤害申请审批表》,如实陈述意外受伤时间、地点及事发经过等详细信息,承诺如虚假陈述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实现了从源头上规范管控的目的,为依法处置骗保打下了基础。
三、强化外伤首诊责任制,严把伤情预审关。
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认真核验外伤参保人员身份,并在《意外伤害申请审批表》中详细如实记录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致伤原因等情况,并结合临床诊断如实判断伤情与病人自述是否吻合,以此有效防范冒名就医或有第三人责任转嫁医保基金行为。
四、构建第三方监管制度,严把实地核查关。
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明确将外伤核查职责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核查并通过签订合同将核查职责予以固化,使其责任行使受法律保护,从而将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转化为医保监管部门的监管优势,有效防范外伤欺诈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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