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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进一步优化新生儿参保政策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4-06-26

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方便新手父母为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2023年12月市医保局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鄂州市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完善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3]62号),优化了新生儿参保政策。

一是进一步放宽出生当年免缴限制条件。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在省内参保或新生儿本人户籍在本市的可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二是延长了新生儿出生次年缴费时限。新生儿出生次年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缴纳医保费的,可进行补缴,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无待遇等待期;

三是最大程度精简参保所需证明材料。监护人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新生儿出生当年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效解决新生儿因未落户或未取得身份证而不能参保缴费、外地户籍家长往返奔波办理户籍和参保的难题。

四是及时落实“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新生儿可通过鄂汇办--事联办--新生儿落户等网办渠道或各级经办服务窗口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市医保局安排专人定期从医保系统后台提取网办新生儿参保数据,符合免缴规定的批量办理免缴手续,以保证新生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据市医保局统计,自优化新生儿参保政策以来,鄂州已有137名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加居民医保,实现“落地即参保”。新生儿及时参保,对于新生儿健康保障至关重要,宝宝在生病时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可以有效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医保部门也提醒各位新手父母,在宝宝出生后尽快办理参保免缴手续,拥有落地即享的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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