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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抓”举措 取得“四项”实效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3-08-04

今年以来,我市在省局指导下,紧紧围绕目标要求,强化“四抓”措施,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抓目录管理,医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协调市卫健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政策及建立“单独支付”药品保障机制的通知》。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单独支付”药品费用共计7612人次,医保报销2130.12万元。二是协调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三是2022年通过第三方机构遴选,发布《关于确定我市首批医保门慢特病及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目前已开通“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医疗机构12家、开通“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药店36家。

二、抓协议管理两定机构管理不断健全一是对协议进行重新修订,出台《关于出台<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年版)>、<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版)>的通知》,加强对两定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目前已与220家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二是加强两定管理,出台《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对两定机构日常经办工作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情况进行扣款、扣分,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执行协议约定,确保协议执行有效。三是优化服务,与市卫健委联合出台《鄂州市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服务措施清单》。

    三、抓付费管理,全面推进医保DIP支付方式改革。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成立我市医保住院和门诊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鄂州市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我市医保住院和门诊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的通知》。二是外出调研、组织培训局支付方式改革专班组织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分管领导及业务科长,赴南京、宿迁、芜湖学习医保付费方面的先进经验通过医院自发培训、医保网上培训及现场等形式,将《医保结算清单疾病诊断》《医保编码办法》等资料广泛发放并组织学习,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按疾病病种分值(DIP)付费的认识、为提升日后的实际操作能力奠定基础,目前已经组织现场培训7场,参训人员达1200人次。三是积极推进、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对全市62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数据清洗,成立了我市DIP改革专家库,服务器环境已搭建完毕。我市综合病种、核心病种、基层病种、中医优势病种已初步形成,门诊DIP政策收集、分析、整理已完成,正在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收集门诊数据,争取10月底前住院DIP进入模拟付费,确保住院、门诊DIP年底进入实际付费。

四、抓就医管理,群众待遇得到较好保障。一是做好门诊异地就医工作群众待遇得到落实。今年以来,我市参保人员门诊异地就医90061人次,基金支出2085.51万元。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市普通门诊结算31421人次,费用总额856.75万元;药店购药223338人次,费用总额2550.71万元;门诊慢特病结算1252人次,费用总额78.20万元。二是做好异地就医扩面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新增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65家,新增异地就医医疗机构21家。目前我市已有383家定点零售药店,144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三是全面落实“乙类乙管”医保政策。严格落实新冠病毒“乙类乙管”后医保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新冠患者相关费用医保报销待遇。今年以来,共计拨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13.42万元,报销住院费用27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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