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关于打击医保欺诈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16-03-31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医保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15]149号)文件精神,鄂州市人社局成立4个检查小组,按照方案要求,既检查医院,也检查药店;既检查民营医院、也检查公立医院;既检查城区医院、也检查农村医院;既检查大规模医院,也检查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小规模门诊定点机构,做到全覆盖检查、全方位整治,从2015年8月份开始共检查了216个单位。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五类不合理”行为,即违反医保支付政策收费、无标准收费、违反《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等不合理收费;超范围用药、超限定用药、滥用抗生素、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等不合理用药;套餐式检查、无指征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无指征治疗、过度治疗等不合理治疗;挂床住院、无指征住院、降低住院标准、分解住院、放宽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审核标准等不合理住院。
(二)严肃查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伪造、变造处方配售药品;甲、乙类药品错结算;以物代药销售;超范围、超量、超品种和重复售药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村卫生室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虚开处方(冒名签字)、分解处方、串换药品、假病历、假发票、医患串通等套取门诊统筹资金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个人或团伙欺诈行为。重点打击利用参保人员医保卡贩卖药品牟利,出借或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待遇,利用虚假发票骗取医保待遇,利用职务之便侵蚀医保基金等行为。
二、检查的主要方式
(一)通过现场询问、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在院及出院病人进行调查,主要询问病人检查、治疗、用药、收费等情况 ,共调查1556人次,从而了解医院是否存在违规减免及乱收费等违反医保政策的情况。
(二)通过查阅病历资料、统计网络数据方式,审查、分析和发现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不合理住院等违反医保政策的情况。
三、对定点医院检查发现的问题
检查48家定点医院,发现主要存在五大类18个问题:
(一)不规范收费行为
1、无依据收费1464563元。10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多个收费项目在《鄂州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指导价格》上未找到收费标准而收费,存在无依据收费,10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鄂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市优抚医院等。
2、重复收费736576元。6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根据鄂州市物价局《鄂州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指导价格》的文件规定,部分收费项目不得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如:市中医医院肿瘤科、外科、皮肤肛肠科等住院科室都收取了病人的紫外线消毒及动态血压监测的费用。紫外线消毒是用于住院病房的清洁卫生,在患者的整个住院治疗期间只应收一次,一般是临近出院时收,但在费用清单上的收费项目名称是窄谱紫外线治疗或紫外线治疗;心电监护中已包含了无创血压监测,另外,住院诊查费、护理费等也包含了病人每日血压的监测,根据《鄂州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指导价格》的规定,病房紫外线消毒及动态血压监测的费用不得重复收取。病房紫外线消毒的费用是包含在住院床位费中的,不得收取床位费后再重复收费紫外线消毒的费用。6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鄂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优抚医院等。
3、无医嘱、无记录收费312649元。3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无医嘱、无记录收费的情况,如:市中心医院妇科的手术病人,费用清单上的大额手术止血材料无医嘱、无手术使用记录;市中医医院肿瘤科、外科等科室住院医嘱开具了CT检查部位,但未同时开“X线体层(CT)扫描+三维重建”而收费;市三医院住院病人收了“急诊监护费”,但病历无相关记录。3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三医院。
4、违规减免个人自付部分费用37972.27元。随机抽查发现有8家民营医院以减免患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的方式(减免费用的病人数量占抽查病人数量的平均比例为51%),诱导病人住院,违反了《关于调整市内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州人社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分别是:科宏眼科医院、华仁康复医院、仁和皮肤病医院、爱民医院、莲花山医院、红十字医院、仁健医院、凤凰医院。如凤凰医院有8人次进行了违规减免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共6188元。爱民医院有9人次进行了违规减免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共9646元。红十字医院有15人次进行了违规减免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共3121元。华仁康复医院有8人次进行了违规减免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共4575元。莲花山医院有9人次进行了违规减免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共4276元。仁健医院有3人次进行了违规减免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共3249.92元。仁和皮肤病医院有2人次进行了违规减免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共324.77元。科宏眼科医院有6人次进行了违规减免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共6591.58元。
5、虚报治疗236153元。检查发现17家医院存在多收患者治疗费用,分别是中医医院、优抚医院、莲花山医院等。如莲花山医院的红光治疗、阴道冲洗治疗多申报了2095次,多收患者44172元,另发现该院有8名住院患者的处方药物治疗天数与医保住院申报不一致,8人的累计处方天数为40天,医保住院申报的天数为60天,多申报天数为20天,违规多申报的费用为7019元,同时根据调查,发现该院有5名住院患者住院期间没有做“后穹窿切排术”,而医院却收取相关的手术费用,住院的病历上也未按实际情况记录,5名住院患者的违规手术费用为2000元,以上三项合计多收53191元。如凤凰医院患者住院期间未做相关B超、心电图、推拿治疗,但费用仍进行了收取,多收361元。如中医血管瘤医院没有遥测心电监护设备,但对患者收取了此费用,多收检查费用360元。该院治疗登记本显示,病人治疗取消,但仍收取费用910元。有的未开展的诊疗项目,但收取了相关费用,如段店卫生院多收了胃镜拍片费,太和卫生院多收了负荷心肌灌注显像费、体表肿瘤电化学治疗费,华容区人民医院多收了遥测心电监护费。
6、虚报药品费用562608元。检查发现有12家医院涉及违规多收患者药品费用,分别是二医院、科宏眼科医院、仁和皮肤病医院、莲花山医院、红十字医院、仁健医院、凤凰医院、市优抚医院、程潮铁矿职工医院、市惠民医院等。如二医院,根据该院提供的书面药品入库统计,发现医院自2015年1月至10月20日,共有11种药品的出库总量与医保住院申报总量不一致,11种药品的出库总量为134856支(盒),医保的住院申报总量为148962支(盒),多申报了14106支(盒),违规多申报的费用为423458.83元。如莲花山医院,根据该院提供的书面药品入库统计,发现医院自2015年1月至8月,该院共有6种药品的出库总量与医保住院申报总量不一致,6种药品的出库总量为17512支(盒),医保的住院申报总量为19544支(盒),明显多申报了2032支(盒),违规多申报的费用为24909元。如爱民医院多收上消化道病人中药次数1021次,合计多收费用7147元。如科宏眼科医院,根据该院提供的书面药品入库统计,发现该院自2015年1月至10月9日,该院共有3种药品的出库总量与医保住院申报总量不一致,3种药品的多申报了1025支(盒),违规多申报的费用为16582.56元。如红十字医院,根据该院提供的书面药品入库统计,发现该院自2015年1月至8月6日,中药白芨的药品入库总量为29000克,医保住院申报的中药白芨总量为39325克,明显存在多报情况,多报的数量为10325克,违规费用为20650元。如仁健医院,根据该院提供的书面药品入库统计,发现该院自2015年1月至9月14日,该院共有6种药品的出库总量与医保住院申报总量不一致,6种药品的出库总量为23707支(盒),医保的住院申报总量为24082支(盒),多申报了375支(盒),违规多申报的费用为2792元。如凤凰医院,根据该院提供的书面药品入库统计,发现该院自2015年1月至8月24日,有6种中药饮片的出库量与申报量不一致,6种中药饮片的出库量为353012克,申报量为373660克,多报了20648克,多报的费用为4580元。如仁和皮肤病医院,根据该院提供的书面药品入库统计,发现该院自2015年1月至10月13日,该院共有3种药品的出库总量与医保住院申报总量不一致,3种药品的出库总量为支3650(盒),医保的住院申报总量为3668支(盒),多申报了18支(盒),违规多申报的费用为569.99元。如市优抚医院,抽取了8种使用量大、费用比较多的药品进行比对,8种药品分别是疏血通注射液、头孢呋辛、脉络宁注射液、疏风活络丸(片)、左氧氟沙星、头孢替唑,发现该院左氧氟沙星存在虚报的情况,2015年1月至9月23日医保系统显示的左氧氟沙星数量是5858瓶,而该院相同时间段内从药房共出库左氧氟沙星2400瓶,比该院向医保申报的数量少了3458瓶。上述10家医院,共违规多收患者药品费用544085.9元。
(二)不规范用药行为
7、超医保限制药物用药347002元。9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限制用药的情况。如:市中心医院骨科共使用了9种医保限制药物,9种药物的药品费用占该科总药品费用的25.18%,其中三种医保限制药物使用量较大,分别是鹿瓜多肽注射液、骨肽注射液、参附注射液,三种药物药品费用占该科室总药费的比例分别为12.54%、7.20%、1.23%,其中鹿瓜多肽注射液、骨肽注射液是限重度骨质疏松患者确诊为骨折延迟愈合后3个月内使用和工伤保险,参附注射液限二级以上医院急救和抢救,明显存在超限定用药的情况;市中医医院外科主要用了4种医保限制药物,4种药物的药品费用占该科总药品费用的11.28%,其中主要的药物有3种,分别是醋酸奥曲肽注射液、异甘草酸镁注射液、注射用脂溶性维生素,3种药物药品费用占该科室总药费的比例分别为2.68%、2.3%、6.3%,其中醋酸奥曲肽注射液是限胰腺炎、食道静脉出血、肠梗阻,异甘草酸镁注射液是限抢救、中重度肝功能损伤和工伤保险,注射用脂溶性维生素限配合肠外营养用。9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等。
8、滥用抗生素629039元。检查发现有8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滥用抗生素的情况。如:市中心医院骨科2015年1月至6月一档住院总人数54人,累计住院天数586天,总药品费用93016.21 元,抗生素费用93016.21 元,人均每天抗生素费用为158.7元,每天超出108.7元,每天抗生素超标68.5%,累计超出63698.2元;普外一科2015年1月至6月一档住院总人数259人,累计住院天数2262天,总抗生素费用434561.35 元,人均每天抗生素费用为192.1元,每天超出142.1元,每天抗生素超标74%,累计超出321430.2元。骨科、普外一科抗生素合计超标385128.4元。8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鄂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优抚医院城东分院等。
9、不符合临床医疗规范用药。检查发现鄂州二医院耳鼻喉科存在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如该病区住院患者不存在消化功能异常和禁止进食,但是病历中营养支持药占治疗药物比例过高,达到总药费的40%左右。另在检查中,还发现该院抗生素超标,卫生部门规定每日抗生素不超过30元/日。碧石卫生院、华容卫生院、长岭卫生院有滥用水溶性维生素、脂溶性维生素等药物的行为。
(三)不合理检查行为
10、过度检查110706元。检查发现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鄂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医院、市优抚医院(含城东分院)、程潮铁矿职工医院、市惠民医院、太和卫生院等19家医院均不同程度存在过度检查的情况。如:市中心医院,在该院医保科的协调配合下,从病案室随机抽查20个住院科室的归档病历,每个科室一份,共计20份,通过对病历的检查,发现抽查的20份病历除了三大常规、心电图、胸片之外,每个科室的住院临时医嘱入院当天都开了肝、肾功能、血脂、电解质等一系列检查,其中住院病人石学群,入院做了常规检查、血生化等检查,在住院志、病程未提及颅脑、颈椎、腰椎有明显不适的情况下,还做了颅脑、颈椎、腰椎的核磁共振检查;市中医院抽查120份病历,其检查医嘱除了三大常规、心电图、胸片之外,还开了肝、肾功能、血脂、电解质等检查。如:(1)外科、针灸科、五官科的部分病历的检查医嘱直接开“B组合”、“C组合”等,经询问科室的医生,“B组合”是肝功3号、肾功能2号、电解质、静脉血糖的简称,“C组合”是肝功、肾功能、电解质、血糖的简称,之所这样简写,一是快捷、方便,二是医院系统的设置就是如此。(2)根据该院CT室拷贝的检查结果,抽取2015年1月至8月的有效颅脑CT检查1800人,其中阳性结果1014人,阴性结果786人,阳性率为56.33%,未达到规定CT检查阳性率,颅脑CT存在过度检查。太和卫生院对住院病人进行甲胎蛋白测定无指征检查,多达220例,费用为103243元,超过了很多民营医院的违规费用。
11、虚报检查项目41830元。检查发现二医院、段店卫生院、莲花山医院等14家医院均不同程度存在虚报检查的情况。检查发现市惠民医院存在虚报检查项目的情况,具体情况是:该院2015年1月至9月共为18名医保住院病人进行过胸部X线检查(18人的检查处置单及笔录),而该院向医保局申报的检查次数为68次,实际检查的次数与医保申报次数明显不一致,向医保基金多申报了50次,累计虚报检查项目的费用为1150元。
12、不按规范程序将外院检查纳入报销9001元。检查发现程潮铁矿职工医院存在将外院检查纳入报销的情况,具体情况是:该院2015年1月至9月共申报了20次大型检查,其中CT检查16次,检查费用7001元,核磁共振检查4次,检查费用2000元。由于该院目前没有CT、MRI的检查设备,需要检查的只能去外院,并且相关的住院病历要说明检查的依据,另外要填写特殊检查申请,要有医生建议和患者知情同意的内容及医保审核意见才能报销,该院目前没有执行特殊检查的申请环节,故不能纳入医保报销,累计外院检查纳入报销的费用为9001元。
(四)不合理治疗行为
13、串换治疗110145元。检查发现市中医医院、爱民医院、莲花山医院3家医院存在串换治疗的情况。如市中医医院,抽查该院肿瘤科30份住院病历,发现肿瘤科90%以上的病人都做了“中药硬膏热帖敷治疗”,根据病历的诊疗计划等相关记录,并没有说明该治疗的必要性,检查人员在院医保科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找到该科的负责人周娓主任了解情况,经其讲解并现场操作:肿瘤科的“中药硬膏热帖敷治疗”的是将中药调成糊状,平铺于7X6CM的纱布块上,外加一层棉垫用医用胶布固定于患处皮肤,防止外渗或将调好的药物平铺于中药贴上,贴于神阙、膻中、中脘等穴位,操作完毕。根据现场的操作、讲解,肿瘤科的“中药硬膏热帖敷治疗”实际是“贴敷疗法”和“穴位贴敷治疗”,不应该收取“中药硬膏热帖敷治疗”的费用,累计串换治疗的违规费用为104360元。
14、过度治疗。市中心医院康复科主要收治的是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颈椎病、腰椎病的病人,其中,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的病人除药物治疗外,主要是以康复性功能训练为主,康复训练主要有电动起立床训练、关节松动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运动疗法等;颈椎病、腰椎病的病人主要是以中频脉冲电治疗、小针刀治疗、普通针刺、颈腰椎按摩、红外线治疗等,这些治疗基本贯穿了整个住院疗程,但相关的治疗在住院病历上没有针对每次治疗的效果进行记录、说明,特别是做小针刀治疗的病人,小针刀治疗是微创治疗,按规定每次治疗都必须有病人的治疗同意书,但康复科的住院病历中只有病人住院期间第一次治疗的同意书,后面的小针刀治疗均没有病人签字的治疗同意书。(针刀治疗的病人平均每次治疗的部位不低于6个,每次住院治疗次数不低于3次,每次的费用都在300元左右)。
(五)不合理住院行为
15、住院与门诊人次数的比例超过规定控制比例,存在降低住院标准的情况。检查发现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鄂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东沟卫生院、梁子岛卫生院、胡林卫生院等医院存在降低住院标准住院情况。如市中心医院2014年全年住院人次数为36677,全年门诊人次数为422704,2014年全年住院人次数与门诊人次数比为8.68%,超过规定的控制比例(协议规定的住院人次数与门诊人次数比应≤5%)高73.6%;2015年1月至6月的住院人次数为18549,1月至6月的门诊人次数为245273,2015年上半年住院人次数与门诊人次数比为7.56%,超过规定的控制比例51.2%。市中医医院2014年全年住院人次数为12815,全年门诊人次数为112753, 2014年全年住院人次数与门诊人次数比为11.37%,超过规定的控制比例127.4%;2015年1月至6月的住院人次数为7404,1月至6月的门诊人次数为60608,2015年上半年住院人次数与门诊人次数比为12.22%,超过规定的控制比例144.4%。
16、挂床住院36365元。共有8家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的情况,分别是二医院、华仁康复医院、仁和皮肤病医院、莲花山医院、红十字医院、仁健医院、血管瘤医院等。如仁和医院,根据调查回访,发现医院有2名住院患者口述住院期间每天去打完针,做完相关治疗就回本单位上班。2名患者共计住院2次。合计医保费用5864.58元。如红十字医院,通过该院的职工花名册与职工考情记录的核对,发现该院1月至7月共有3名职工在该院上班的同时又办理住院手续,是典型的挂床住院,挂床的天数共计8天,挂床的违规申报费用为3801元。如华仁康复医院,检查时通过该院的职工花名册与职工考情记录的核对,发现该院4月至6月共有4名职工在该院上班的同时又办理住院手续,是典型的挂床住院,4人的医保申报费用为13277元。
17、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29096元。共有12家医院将病情未达到住院标准,无明显指征的病人收入院,如东沟卫生院、梁子岛卫生院、胡林卫生院等。
18、转嫁费用32453元。共有5家医院存在转嫁费用情况,增加患者个人自负负担,如爱民医院、华仁康复医院等。
四、对门诊统筹及门诊重症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对全市30家定点医院及29家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抽查,共有11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太和卫生院下辖谢埠村卫生室、泽林卫生院下辖寿桥村卫生室等,违规金额84961.31元(其中门诊重症慢性病19169.71元,门诊统筹65791.6元),具体如下问题:
(一)门诊统筹报销不规范
抽查市三医院、市优抚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辖区的门诊统筹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虚假空套门诊统筹基金1187.3元。共有7家乡镇卫生院下辖村卫生室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虚假空套门诊统筹基金的行为,分别是太和卫生院下辖谢埠村卫生室、泽林卫生院下辖寿桥村卫生室、南塔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检查发现登记表上有病人报销登记记录,经调查本人明确表示没有在该村卫生室看病就医,如太和镇谢埠村走访10人,均表示在外地,没有在该村卫生室看病报销;泽林卫生院寿桥村从登记表中筛选20人中,有5人否认到该村卫生室看病报销。此外,登记表上的报销登记费用与实地走访及卫生室负责人的回复不一致,如市三医院得胜村卫生室,门诊病人每次治疗都是一次结账,总的自付金额远大于登记表的总费用。
2、门诊统筹报销操作不规范64604.3元。共有9家卫生院下辖村卫生室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门诊统筹报销操作不规范行为,分别是新庙卫生院下辖英山村卫生室、市五医院下辖葛闵村卫生室、太和卫生院谢埠村卫生室、南塔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一是村卫生室主观强调上午病人集中,工作量大,没有时间和精力处理处方、登记表,大部分都是事后补登补录,费用难免存有误差,同时村卫生室亲戚之间代用医疗证,群众代签现象还是较为突出。二是村卫生室未能及时做好报销登记表、处方及发票打印、签字等,相关人员称工作量太大,没有时间和精力处理处方、登记表,大部分都是事后补登补录。
3、门诊统筹政策宣传不到位。村卫生室只管看病打针,不管政策宣传,多数村卫生室未对群从报销情况未进行公示,而且绝大多数村卫生室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在走访中很多群众对医药费多少、报销标准多少、最多能报多少均表示不知情,费用都是由村卫生室进行处理,村卫生室自由度大,没有接受群众监督。
(二)门诊重症慢性病报销不规范
随机抽查市中心医院门诊重症慢性病的3名重症慢性病病人的门诊处方,都存在违反医保规定的情况,主要的违规情况有2种情况:一是分解处方,二是大处方超量开药,2种违规情况的合计违规费用为19169.71元。
1、分解处方。重症慢性病门诊病人张甲延于2015年9月7日到市中心医院看病治疗,主治医师于当日以同样的3种药物(颉沙坦胶囊、多糖铁复合物胶囊、盐酸尼卡地平缓释胶囊)及剂量开了2张处方,每张处方的药物及剂量都是:颉沙坦胶囊5盒、多糖铁复合物胶囊5盒、盐酸尼卡地平缓释胶囊2盒,每张处方的价格都是482.93元,合计费用为965.86元。
2、大处方开药、超量开药。重症慢性病门诊病人周娟,于2015年3月25日到市中心医院看病治疗,主治医师当天给病人开了15天的腹膜透析液及10天的碘伏帽,数量分别是:15天的腹膜透析液200袋,10天的碘伏帽200个,但是根据处方标注的使用方法,15天的腹膜透析液多开了155袋,10天的碘伏帽多开了170个,多开的费用合计4292.73元。
五、对定点药店检查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对全市139家定点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农村乡镇定点药店50家,城区药店89家。发现如下问题:
(一)处方管理不规范
1、 所检查的药店中都存在无处方售卖处方药的问题。随机抽查药店的某一种处方药2015年度的销售量和处方量,发现销售量远大于处方量。无处方售卖处方药的情况普遍存在。
2、 所检查的药店中都存在誊抄处方的问题。部分药店存在便笺处方、变造处方等问题,更有个别药店2015年无一张处方,问题严重,例如华祥大药房、世纪大药房、康华药店、长岭药店。
3、 全市大部分药店都存在处方书写不完善的问题。例如未写明病情诊断、剂量、用法,审核、调剂、核对等必填事项,部分药店连发药人员等都没有签名。
4、 有的药店在处置单皮试未注明的情况下售卖过敏性处方药。例如君安古城店、宝芝林洋澜店等。
5、 有的药店存在处方药开架销售的问题。例如康福源药店、利民药店、君安司徒店、君安江碧路店、新特药大药房、海江大药房、君安东航母店等。
6、 有的药店存在过敏性处方药无处方或部分无处方的问题。例如君安东航母店、君安江碧路店、宝芝林洋澜店、盛世丰润园大药房、开泰堂药店、君安司徒店等
(二)串换药品的问题较为严重
7、 全市大部分药店都存在串换药品进行刷卡的问题。抽查某一药品的销售量和该药品的刷卡量,发现刷卡量大于销售量。例如新特药大药房、君安古城大药房、君安江碧路店、康泰长城店等。
8、 处方药串换成非处方药刷卡的问题比较严重。检查人员在现场购买的处方药,皆被串换成非处方药。例如洋澜湖一号药店、普安大药房、盛世君安滨湖店、爱尔康中西成药大药房等。
(三)生活用品在药店摆放的情况普遍存在
9、大型药店都存在摆放生活用品情况。四大医药公司(盛世君安、安星泰、吴都、爱尔康)的直营店皆摆放着生活用品。
10、很多药店的生活用品、保健品、食品没有明确区分非刷卡区、刷卡区。例如普安大药房、盛世丰润园大药房、太和海江大药房等。
(四)违规刷卡问题屡禁不止
11、检查期间在普安大药房发现购买食品(开心果)使用医保卡结算。
12、检查期间接到盛世君安大药房古城路店违规刷卡的举报,于2015年8月8号上午11时许,使用医保卡在盛世君安大药房古城路店购买葡萄干、牙膏、面包、饼干、小葵花蛇胆牛黄花露五样商品,刷卡显示为保和丸价格为87.5元。经查情况属实。
13、检查期间在盛世君安武昌大道路店发现三无产品(口罩)。
14、大多数药店存在同一人同一天多次刷卡情况。例如:君安江碧路店、君安武昌大道店、利民药店等。
(五)协议执行不严现象严重
15、很多药店未按照协议内容摆放宣传公告栏、医保制度未上墙。
16、吴都医药公司的药店使用“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结算凭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