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24日 |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鄂州政府网 | 关联政策: |
参保有激励 家庭共济范围扩大
10月23日,我市举行“政策发布到基层 服务群众面对面”系列新闻发布会,解读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及202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相关政策,并回应社会关切。
发布会上,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对2027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政策作解读,业务负责人向群众宣讲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及参保经办流程;同时,就媒体代表和市民关切的待遇生效规则、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医保费用断缴后如何再参保、新生儿参保福利等问题逐一答疑解惑。
据悉,国家、省出台的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包含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两项激励政策。连续参保激励方面,自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开始计算,激励主要体现在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上。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如果中间断缴,连续参保年限需重新计算,但已积累的奖励额度予以保留,不会清零。零报销激励,是指参保群众当年居民医保未发生统筹基金报销的,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一旦发生统筹基金报销,该项奖励额度即清零。两项激励可叠加享受,但累计提高总额不得超过大病保险原有封顶线的20%,即6万元。在实际报销结算时,系统会优先使用零报销激励额度。
同时,按照参保长效机制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除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断保后重新参保的,需执行待遇等待期规则: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断保每多1年,额外增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3个月固定等待期不能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可以通过缴费修复,按照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缴1年费用可减少1个月变动等待期。但修复缴费只能缩短等待时间,修复缴费之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追溯报销;断缴4年以上的,即便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最少保留3个月。新生儿出生当年、次年参保,以及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困难群体,可免除待遇等待期。另外,基本医保连续缴满2年以上、中断不超过3个月转为参加居民医保的,也不设置待遇等待期。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方面,新政策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过去的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民法典》规定的全部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享受共济的近亲属本人必须已正常参加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两大用途:一是可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二是可支付已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产生的个人自付费用。目前,湖北省已实现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市民通过“湖北医保钱包”完成共济关系绑定备案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当前,我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工作已经启动。202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724元/人/年,二者一并汇入医保统筹基金。集中征缴期截止时间为2027年1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民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鄂汇办App线上缴费,也可到市市民中心税务窗口、各级办税大厅及中行、农商行、农行、工行、汉口银行等待征银行网点线下办理缴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或上年度未参保缴费的人员,严格按参保长效机制规定执行待遇等待期政策,等待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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