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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州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市医保局始终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注重公开内容及质量,主动及时将密切关乎群众利益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事项对外公布,实时通过政府网站、“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向社会公布医保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医保问题。截至12月31日全年共公开390条信息,全年共制定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37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制度及答复格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按规定格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按时答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建立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审核人员、分管领导责任到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推进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积极公开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统计信息等。严格按照司法局及其它部门要求,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信息维护,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网站集约化管理,以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参照标准,及时调整专题专栏子栏目建立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六稳六保、医保服务专区等专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丰富公开方式,形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微博等多平台媒体矩阵,实现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内容全面化加强网站监管,保障网站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社会评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一是推进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分管领导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关键时间节点、社会热评等信息发布由分管领导亲自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0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0件。本单位无行政许可事项,本年度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37件,本年度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属于行政查询类事项,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按规定格式予以回复,按时答复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收到行政复议1项,其中结果维持1项,行政诉讼4项,未经复议直接起诉3项,其中结果维持2项,结果纠正1项,复议后起诉1项,其中尚未审结1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1

 0

 0

 3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打算

2022年,我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研究《条例》、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政策,加强公开信息审核保障信息安全

  二是持续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围绕重点领域、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统计信息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

  三是持续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制度。丰富解读内容及形式,聚焦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以图解、视频、访谈、场景演示、卡通动漫、政策问答、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高质量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市医保局共收到的建议提案共计10件,其中:市人大建议3件(其中主办0件、会办3件)、市政协提案7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4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办理”集中公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3件。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紧抓要点落实,细化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责任到科室。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联系群众,主动发布群众关注信息,主要包含有门诊重症慢性病人员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医保违规案例等信息。集中发布医疗保障、医保政策、政策解读、经办服务、乡村振兴等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财政资金、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处罚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政府采购、规划信息、统计信息等领域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党建专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六稳六保等专题专栏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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