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址: | 滨湖南路105号就业社保中心12楼 | 联系电话: | 027-60876706 |
来源: |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2日 |
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8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7-60876706
负责人:吴占鳌
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制定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具体经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市级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单独统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三)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经办、数据化服务。
(四)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工作,并按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有关基金的结算拨付、财务管理及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五)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费用监控及内控工作。
(六)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登记、核定、参保信息查询等相关工作;承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七)承担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监管和服务、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等稽查工作,协助查处涉嫌欺诈骗保的违规行为。
(八)承担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评估认定及动态调整、协议管理、费用结算等工作。
(九)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内和异地就医的费用审核、结算清算、经办及医疗救助人员医疗费用核对工作。
(十)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普通“高血压、糖尿病”及单独支付药品的管理及经办工作。
(十一)承担离休干部、市级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单独统筹费用的审核、结算等经办工作。
(十二)承担医疗救助对象医疗保障的政策落实和经办服务工作。
(十三)承担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与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合作的相关事项。
(十四)承担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的落实,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
(十五)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各类经办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六)负责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方案的具体实施和各项业务经办。
(十七)负责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对区级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职能设置
根据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承担的职责,设11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党务、政务、人事及政工、工会和群团工作;负责中心纪检、监察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中心重点工作的督办;负责各种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准备;负责文件、报告起草、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日常事务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来信来访、市长热线12345工单处理工作;负责综治平安创建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医保政策法规及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
负责中心经费的筹集调度、会计核算、使用管理、报销拨付工作;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以及离休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等专项基金的用款计划申报、会计核算、使用管理、费用拨付工作;负责离休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医疗费补助、城乡居民各级财政配套等补助资金的申报督促回款工作;负责中心经费部门预决算和各项基本医疗保险总基金预决算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负责中心经费及基金财务、统计各项财务月报、季报、年报的编制、汇总、分析、上报工作;负责中心各类财务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查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审科
负责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内控制度以及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负责开展对本级及区级经办机构的内控监督与评价;负责各项基金安全预警与运行情况的分析;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结算的抽查复核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审核、支付和管理等各个内部经办环节的运行情况;负责组织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参保管理科
负责协助完成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及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确认、医保费退费审核工作;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一次性退休人员个人帐户配入,个人帐户一次性支取(除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支取),个人帐户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关系转移接续个人帐户资金转出、转入的复核、手工注入,个人帐户查询及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数确定及申报工作;负责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核定管理工作;负责改制困难企业、复退军人后续工作;指导各区参保登记、核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待遇审核科
负责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评估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医保服务协议的起草、修订、谈判、签订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负责组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含“高血压、糖尿病”)的评审、公示、系统录入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数据的费用审核及违规费用的核减工作;负责手工(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的登记、审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金结算科
负责市内住院基金区域总额预算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住院DIP和门诊AOG及其它费用的数据申报和预结算及年度清算工作;负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年度预付金拨付工作;负责异地住院医保基金预付款上解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的清算工作;负责手工(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的录入、结算工作;负责医保专项报表的组织填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金稽查科(加挂“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牌子)
负责稽查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保智能审核工作;负责运用信息化手段监控和监管;负责稽查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行为及纠正违规行为;协助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及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协助查处涉嫌欺诈骗取基金的违规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医疗救助科
负责离休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筹集及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市级干部医药费审核结算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市级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及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和指导农村低收入人口、“四类人群”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1953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督查各区医疗救助经办业务及市本级医疗救助经办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督促各区与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救助资金的清算工作;负责定期向各区推送全市贫困人口预警名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招采和大病保险科
负责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及结算政策;配合开展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起草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招标采购需求及协议谈判工作;负责落实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运行管理、承保服务质量考核及业务统计分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数据信息科(加挂“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牌子)
负责市本级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医保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医保智能审核及稽查系统建设及升级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医保信息数据备份及安全工作;负责保障局机关及中心网络、信息系统、IT终端设置、弱电系统、安全设备、服务器、机房的巡检、维护及安全;落实全市医保贯标和支付标准的动态调整维护;负责指导做好全市各区医疗保障智能化建设工作;协助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智能医保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窗口服务科
负责省医保局统一的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清单事项的前台经办工作;负责12345市民热线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的办结工作;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核定工作;负责做好医保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负责做好医保政策咨询工作;负责窗口人员管理及作风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3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综合组(电话:027-60876706)
负责人:张秀珍
负责中心党务、政务、人事及政工工作;负责中心纪检、监察、群团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中心工作的督办;负责各种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准备;负责文件、报告起草、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秘书事务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来信来访、市长热线12345工单处理工作;负责中心综治平安创建工作;负责中心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中心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中心宣传报道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组(电话:027-60876702)
负责人:伍娜
负责中心经费的筹集调度、会计核算、使用管理、报销拨付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以及离休干部、1-6级伤残军人、困难企业等专项基金的用款计划申报、会计核算、使用管理、费用拨付工作;负责中心经费部门预决算和各项基金预决算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负责中心经费及基金各项财务月报、季报、年报的编制、分析、上报工作;负责中心基金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中心各类财务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查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内审组(电话:027-60876715)
负责人:熊燕
负责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内控监管制度;负责各项基金安全预警与运行情况的分析;负责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结算的抽查复核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审核、支付和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运行情况;负责组织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组(电话:027-60876718、02760876610)
负责人:王卫琼
负责全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目标任务落实及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缴费申报核定(线上、线下)、待遇等待期确认、重复参保退费审核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财政补助核定工作;负责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核定;负责单位缴费及个人帐户配入及查询及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个人帐户一次性支取(除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支取);负责改制困难企业、复退军人后续工作;指导各区参保登记、核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待遇审核组(电话:027-60876728)
负责人:余小玲
牵头负责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认定;牵头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谈判、修订、签订;负责市内定点医药机构本地住院、门诊、药店购药医药费用审核、审核扣款录入工作;负责市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药店购药医药费用的审核、审核扣款录入工作;负责住院、门诊医药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登记、审核、录入工作;负责完善医保智能审核规则;负责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工作;负责单独支付药品用药资格备案;负责门诊慢特病资格评审、公示、系统录入工作;负责督促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三个目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结算组(电话:027-60876739)
负责人:朱利军
牵头负责市内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工作;负责市内定点医药机构本地住院、门诊、药店购药医药费用月度预结算和年度清算工作(含普通住院、生育住院、生育门诊、职工普通门诊、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单独支付药品、药店购药);负责市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药店购药医药费用按省医保发布清算表按规定清算工作;负责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药店购药医药费用按省医保发布清算表按规定清算工作;负责住院、门诊手工零星报销医药费用结算工作;负责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工作;负责制定市内定点医药机构年度周转金拨付计划;负责制定异地住院医保基金预付款计划;牵头负责医保基金结算报表组织填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组(电话:027-60876720、027-60876750)
负责人:胡俊
负责参保单位参保信息和缴费基数稽查;负责稽查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违规行为;负责运用智能审核和稽查系统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的费用监控和监管;负责稽查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就医行为及纠正违规行为;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及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开展查处涉嫌欺诈骗取基金的违规行为;负责指导各区开展稽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助组(电话:027-60876717)
负责人:黄珊
负责离休干部、1-6级伤残革命军人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筹集及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市级干部医药费审核结算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市级干部、1-6级伤残革命军人医疗保险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及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农村贫困人口、“五类人群”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农村贫困人口各项迎检及数据上报工作;负责牵头1953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工作;负责指导督查各区医疗救助业务经办及市本级医疗救助经办业务统计分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采组(电话:027-60876722)
负责人:王卫琼
负责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政策;配合开展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招标采购、协议谈判、赔付运行管理、承保服务质量考核及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精准扶贫补充保险的招标采购、协议谈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组(电话:027-60876737)
负责人:秦剑激
负责市本级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医保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医保智能审核及稽查系统建设及升级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医保信息数据备份及安全工作;负责保障局机关及中心网络、信息系统、IT终端设置、弱电系统、安全设备、服务器、机房的巡检、维护及安全;落实全市医保贯标和支付标准的动态调整维护;负责指导做好全市各区医疗保障智能化建设工作;协助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智能医保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服务组(电话:027-60876060)
负责人:赵腾
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及住院报销资料的受理工作;负责参保职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市级干部市外医药费资料的受理工作;负责参保职工门诊重慢病评审资料的受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市内及市外门诊费用的受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门诊重慢病报销及特殊药品费用报销的受理工作;负责做好医保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负责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工作;负责做好医保政策咨询工作;负责窗口人员管理及作风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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