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玺玮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送审稿)》。
会议强调,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是适应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深化污染管控工作的必要举措,对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标调整后的禁用区域、场所和高排放标准,从严管控施工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入,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抽测,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政策落地、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单位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稳步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绿色低碳、清洁高效转型,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筑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