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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6-04-13

  为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规范医疗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按照省、市相关规定以及“关于下达鄂州市医保领域2026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按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鄂州市医疗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用人单位名录库,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双随机”抽检系统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双随机”抽检系统随机根据抽查事项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2026年我局牵头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数量为6家,抽查时间在12月前完成;对举报投诉多、群众关注度高的医药机构,重点检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账归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用人单位社会诚信记录,并按规定对外公示。公布的内容包括:被抽查医药机构单位名称、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结果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相关科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根据“双随机”专项检查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检查方案;执法人员及被检查单位名单从“双随机”抽检系统中提供,业务科室要加强涉及本科室业务的执法指导。 

  (三)严格责任落实。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413 

附件: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检查领域

检查内容

检查对象

检查数量

联系方式

联合单位

完成时间

1

定点医疗机构

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定点医疗机构

6

市医保局基金监督科,电话02760876907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

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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