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以来,我局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鄂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部署安排和有关要求,始终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做为重要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任务措施,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成立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抓手,在充分考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基础上,及时剔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前置证明,对医保经办事项进行再梳理再规范,大力优化医保经办环节。对照国家局发布的28项政务服务事项,简化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5项经办业务办理流程,减少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5项经办业务办理材料,缩短了单位参保登记等4项经办业务1至15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通过减办理材料、减办事环节,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改革,通过对医保经办业务流程的重新设计与再造,减少不必要的业务环节,有效归并同类业务和关联业务,实现“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按照“就近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实际,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12个医保经办业务事项下放至各区医保局,缩短服务半径,减少群众办事来回跑腿。二是依法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突出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打造诚信法治环境,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安排,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278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58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了检查,依据《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暂停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追回违规资金,有力打击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进销存信息化监管为切入点,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进销存纳入医保智能系统进行监管,实现了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现场视频实时监控、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进销存信息在线监控、医保智能网络全面监控,构建起“一点一线一网”的多层次、全方位信息化监控系统,充分保障了医药机构合法经营者及参保人的利益。截止目前,全市已有206家药店入网,预计到12月底前完成全部入网工作,实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对关系群众利益和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从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程序方面,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了明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决策、重大或复杂案件审理等重大决策上的参谋作用。编印《鄂州市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汇编》和《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制度汇编》,将国家、省市出台的医保相关法规政策和局机关工作制度整理成册,作为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法规遵循,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台账,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每次重大决策做到有会议记录、有会议纪要。
(三)严格规范公正严明执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稽核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5名执法人员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取得执法证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对分管理领导和执法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依法查处一起冒用精准扶贫对象身份住院案件,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追回骗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款和处以罚款的处理,并将相关款项上交医保基金专户,案件查处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医保政务公开。把市医保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设了公开指南、政策法规、权责清单、政府采购等政务公开专栏,将医保职能的履行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暗箱操作和履职不到位现象,我局成立以来主动公政务信息129条。积极推进医保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不断升级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今年以来,运用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累计审核出医疗违规行为2.83万条,涉嫌违规金额210.1万元,最终复审违规扣款2.53万条,扣款134.9万元。在省医保局正在建设的网络系统基础上不断完善鄂州信息系统建设,将“转诊备案”“慢病送药”等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五)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面工作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依据《鄂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研究制定《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和《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科室,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深入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组织法治建设专题学习会,组织34人参加《民法典》专题线上考试,平均成绩达到91.6分,3人获得满分的好成绩。积极组织局系统参加“第二届全国快乐学法大赛湖北鄂州现场赛”活动,并荣获优秀组织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保法规政策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局成立后,工作人员主要由不同部门转隶而来,干部职工均不同程度存在对医保业务相关法规政策掌握不够、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与目前医保改革形势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需要全体干部加强法规政策学习,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二)执法队伍力量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我局成立不久,专业检查执法人员比较紧缺,相关执法设备不够齐全,执法监管力量薄弱,距离执法专业化标准差距还较大,且经办机构改革尚未落地,执法队伍建设面临困难较多。
(三)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局成立以来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但系统建设还不够完善,对“两定”机构的检查监管实时性还不足,通过大数据比对和智能监控等检查方式建设还亟待增强。
三、下一步实施建议
(一)持续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学习。着眼强化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采取法治专题学习、培训考核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干部职工掌握运用医保政策法规的能力,不断提高医保工作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三)加大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力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扎实开展医保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法律专家进行集中授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完善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配备,保障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减少矛盾纠纷,提高执法透明度。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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