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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6-02-27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制定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具体经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市级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单独统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三)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经办、数据化服务。 

  (四)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编制工作,并按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有关基金的结算拨付、财务管理及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 

  (五)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费用监控及内控工作。 

  (六)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登记、核定、参保信息查询等相关工作;承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七)承担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监管和服务、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等稽查工作,协助查处涉嫌欺诈骗保的违规行为。 

  (八)承担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评估认定及动态调整、协议管理、费用结算等工作。 

  (九)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内和异地就医的费用审核、结算清算、经办及医疗救助人员医疗费用核对工作。 

  (十)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普通“高血压、糖尿病”及单独支付药品的管理及经办工作。 

      (十一)承担离休干部、市级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医药费单独统筹费用的审核、结算等经办工作。 

  (十二)承担医疗救助对象医疗保障的政策落实和经办服务工作。 

  (十三)承担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与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合作的相关事项。 

  (十四)承担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的落实,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 

  (十五)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各类经办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六)负责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方案的具体实施和各项业务经办。 

  (十七)负责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对区级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是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为副县级参公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目前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下设十一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录入结算科、医疗保险征缴科、住院待遇管理科、财务科、门诊待遇管理科、生育保险科、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科、稽核科,对外服务科、基金监督科。现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3名,以钱养事人员11名,另有聘请的临时人员5人。财政供养人员中在职人员31名,退休人员7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年本年收入987.83万元,比上年减少47691.57万元,减少97.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98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减少原因: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配套、城乡医疗救助等民生类项目,本年度起从单位调出由财政代列。 

  2.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本年支出987.83万元,比上年减少47691.57万元,减少97.97%。其中:基本支出728.18万元,占总支出的73.72%;项目支出259.65万元,占总支出的26.28%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万元,占本年支出6.16%;卫生健康支出874.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8.49%;住房保障支出52.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35%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配套等民生类项目,本年度起从单位调出由财政代列。 

  3.其他预算收支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14.73万元,比上年增加24.58万元,增加27.26%,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均公用经费提标 

  其中办公费23.5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0.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9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1万元,比上减少0.2万元,减少16.67%。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6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3.89万元,比上年减少12.03万元,减少46.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3.89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会议桌椅以及医保基金监管设备等;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办公楼为市政府统一调配的就业社保中心大楼。通用设备322台,家具用具503件,专用设备0(台/件),公务用车0辆。2026年现有国有资产总值为63.54万元,计划新增配置电脑、打字复印一体机、自助服务机等资产10台,家具用具8件,资产配置预算12.89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业务经办管理”主要内容是做好全市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政策宣传、待遇审核、报销拨付等具体经办工作;完成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稽查监管工作;完成全市重慢性病参保患者的评审工作;不断推进全市病种付费改革工作;完成全市报销病人病历、发票、重慢病报销资料、异地医保转入、异地登记备案等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工作2026年预算安排53.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补助 

  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流程,提升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效率,提高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水平,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份数1.5万份;组织开展医保经办相关会议≥4次;医保服务窗口受理业务笔数≥6万笔 

  2.质量指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3.时效指标:项目计划按期完成率=1年 

  4.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 

  效益指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有限缓解;参保群众线下办理量有效减少;参保群众档案资料查询方便快捷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基金监督管理(非税)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375号)做好全市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2026年预算安排205.9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补助(非税渠道) 

  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协助检查与常规的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更好地控制医保统筹基金风险;同时通过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的方式,不断加强我市医保工作人员稽查能力,提升医保监管服务水平。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定点医药机构数据筛选≥886家;基金监管现场检查≥113家;开展市外飞检、交叉检查次数≥5次 

  2.质量指标:基金监管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计划按期完成率=1年 

  4.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 

  效益指标: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30万元,行政处罚金额≥230万元。 

  满意度指标:参保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8为空表,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2.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26年我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2026年鄂州市医疗保障度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2.2026年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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