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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3-02-10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制定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具体经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及离休干部、市级干部、1-6级伤残革命军人医药费单独统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3)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登记、核定、参保信息查询等相关工作。

4)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预算和决算等经办工作。按照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做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相关工作。

5)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审核结算支付经办工作。

6)承担离休干部、市级干部、1-6级伤残革命军人医药费单独统筹费用的审核、结算等经办工作。

7)承担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参保信息和缴费基数及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稽查工作。

8)承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统筹门诊重症慢性病“两病”及特殊药品管理及经办工作。

9)承担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的经办工作。

10)承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工作。

11)承担参保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12)承担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评估、协议管理、费用结算。

13)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经办工作。

14)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经办、数据化服务。

15)承担职工医保关系转出(出具参保凭证)、转入(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工作。

16)承担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的落实。

17)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各类经办业务报表的制定、上报工作

1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分析、费用监控及内控工作。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位于滨湖南路105号。2000年11月14日,市编委以鄂州编字[2000]33号文批准成立,为副县级参公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目前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下设十一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录入结算科、医疗保险征缴科、住院待遇管理科、财务科、门诊待遇管理科、工伤生育保险科、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科、稽核科,对外服务科、基金监督科。现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3名,以钱养事人员16名,另有聘请的临时人员6人。财政供养人员中在职人员31名,退休人员6名。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全年收入预计为 42,420.76 万元,比上年增加41,500.9万元,4412%(其中部门经费预算总收入1,110.76万元,较上年增加20.75%,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收入41,310万元,该项目以前年度均由财政业务科室统一列支,未纳入本部门预算范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64.7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56万。

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较上年新增5名在职人员,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费大幅增加;二是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收入41,310万元,以前年度均由财政代列预算,本年度转为各主管单位预算列支(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40,800万元、公费医疗财政补助510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全年支出42,420.76万元,比上年增41,500.9万元,增4412(其中部门经费预算总支出1,110.76万元,较上年增加20.75%,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支出41,310万元,该项目以前年度均由财政业务科室统一列支,未纳入本部门预算范畴)。其中:基本支出681.76万元,占总支出的 1.61 %,较上年同期增长26.5%;项目支出41,739万元占总支出的98.39%,较上年增加41348.04万元。

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较上年新增5名在职人员,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费大幅增加;二是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收入41,310万元,以前年度均由财政代列预算,本年度转为各主管单位预算列支(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40,800万元、公费医疗财政补助51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6%;卫生健康支出42,308.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73%;住房保障支出49.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1%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7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23万元、项目支出41,739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89.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8万元,增15.5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人员有所增加,导致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 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劳务费0.6万元,委托业务费 2万元,工会经费9.33万元,福利费26.96万元,其他交通费2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7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上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0万元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3本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2.4万元,比上年度下降95.43%,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政府采购医保系统运维服务预算。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12.4万元,主要是办公电脑及打印设备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办公楼为市政府统一调配的就业社保中心大楼

预计2023本部门新增资产情况:预计采购办公电脑10台,采购金额6万元;医保业务用打印机5台,采购金额0.6万元;笔记本4台,采购金额2.8万元。        

2023本部门计划处置资产情况:暂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3本单位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739万元。其中医疗保险业务信息化12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业务经办管理73万元、基金监管专项80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结转15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40,800万元、公费医疗510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形成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现对部分重点项目作以下说明: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40,80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36,00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4,800万元。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支出。

2023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认真落实省市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深入推进复合多元式支付方式改革,有效减少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减轻参保群众负担水平,合理控制费用增长。不断巩固参保率,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基金收支平衡。

产出指标:

1、2023年城乡居民预计参保人数为71万人,各级财政补贴标准为640元。

2、2023年预计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为95%。

3、2023年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达到70%, 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5%。

满意度指标

2023年,本单位将继续通过多内容、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进行线上线下医保政策宣传、政策解答;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协议管理;营造深厚氛围,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千方百计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环境,群众满意度预计达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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