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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特别提醒!鄂州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须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6-11-05

按照全省医保异地就医统一部署,自2026年4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异地就医备案新政。鄂州市医保局已于2026年4月8日在官网发布异地就医备案告知书,现再次提醒:有异地就医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请按照规定及时提交材料办理备案,避免影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部分历史备案有效期统一截止

凡在2026年4月1日前通过承诺制办理的异地长期居住类(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其备案有效期2026年10月31日截止,到期后自动失效。参保人员如有需求,须按照异地就医备案政策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方可正常享受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待遇。

二、异地就医备案全省统一经办规范

异地就医备案全省统一经办规范,参保人员可对照自身情况提前备齐资料、高效办理。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适用于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备案长期有效。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有效证件正、反面),备案地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适用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参保人员,备案有效期为2年。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有效证件正、反面),备案地居住证或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和《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适用于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参保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有效证件正、反面),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用人单位开具含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派驻地、派驻时间、用人单位公章、凭证开具日期等)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和《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三、线上或线下办理

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登录“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自助查询本人异地就医备案状态及有效期,并可申请办理备案,足不出户便能完成备案手续;不会线上操作的参保人员也可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如有政策疑问,可浏览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ybj.ezhou.gov.cn),咨询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咨询电话。各级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序号

经办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1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5号

027-60876060

2

鄂州市鄂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自然人市区通办服务区A03-A12号窗口

027-53082657

3

鄂州市华容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鄂州市华容区体育路66号图书馆一楼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01-05综合窗口

027-60586488

4

鄂州市梁子湖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区政府北侧市民之家一楼民生服务区25号-27号人社综合窗口

027-60699801

5

鄂州市葛店经开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鄂州市华容区发展大道150号葛店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

027-53080190

6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鄂州市吴楚大道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027-6067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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