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2月20日起,鄂州市职工医保省内异地生育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备案手续。这一服务旨在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并提高医保结算的便捷性。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时,按照参保地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政策执行。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将不断优化省内异地就医服务流程,逐步实现更多医保待遇的即时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