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鄂州医保发[2023]57号)文件规定,现将通过评估的基本医疗保障定点申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鄂州张安明诊所
吉美口腔诊所
本次公示期5天(6月25日——6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7-60876706,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邮政编码:436000。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