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1日起,《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实名举报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查实的可获奖金。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对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根据查实金额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最低200元,最高5000元,对举报重大案件查实的可加倍奖励。
领取奖金的方式可根据实际,选择本人到场或邮寄申领资料到奖金发放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来完成。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举报奖励有关资料。
《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今年实施的《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396号)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保基金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对湖北社保基金监督举报体系的完善和补充,对防范社保基金风险,查处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具有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12333
鄂州市
鄂州市人社局0711-3358551
鄂城区人社局0711-3212793
梁子湖区人社局0711-2416629
华容区人社局0711-3756365
鄂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0711-51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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