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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参保患者市外电子转诊须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15-09-17
1、 我市参保患者(含城乡居民一档〈原新农合〉患者)市外电子转诊统一使用省医保异地就医网络平台进行转诊;
  2、 我市参保患者市外电子转诊凭本人身份证、医疗证(建议转诊需要“市内有转诊资格定点医院的转诊单”)到市医保局一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办理转诊手续;
  3、 将打印的电子转诊单随其它证件一起到市外转诊医院就医。并在转诊医院办理入院录入登记,如果出现转诊平台无信息时,请告之使用省医保平台进行登记录入;
  4、 城乡居民一档(原新农合)的参保人员转市外定点医院住院时还须告之医院和医生:“就诊时使用新农合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
  5、联系方式:鄂州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1-3358426
  鄂州市医疗保险局联系电话:0711-3220337;
  鄂州市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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