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35号)等精神,市医保局组织起草了《鄂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9月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82608190@qq.com。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5号,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27-60876680,邮编:436000。
附件:鄂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