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建设,市医保局组织起草了《鄂州市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9月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82608190@qq.com。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5号,市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27-60876680,邮编:436000。
附件:鄂州市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