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主要职责
鄂州市医疗保险局位于滨湖路特1号建行大院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2000年11月14日,市编委以鄂州编字[2000]33号文批准成立鄂州市医疗保险局,为参公管理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9月,市政府决定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整体移交给市医保局,自此鄂州市医保局担负着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离休(市级)干部医药费管理等各项业务。
(二)内设机构
目前鄂州市医疗保险局下设十一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录入结算科、医疗保险征缴科、住院待遇管理科、财务科、门诊待遇管理科、工伤生育保险科、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科、稽核科、对外服务科、基金监督科,现有参公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3名,财政供养人员中在职人员29名,退休人员3名,以钱养事人员23名,另有聘请的临时人员11人。
二、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7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09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26万元,项目支出225.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4.0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574.09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48.2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2.63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282.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单位部分社保费用。(2)对个人和家庭的助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
2、公用经费65.6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办公费用
(二)项目支出225.83万元。主要安排为专项经费:
1、1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钱养事工作经费。
2、3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工伤、生育网络维护费用。
3、20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稽查专项费用。
4、5万元,主要用于重慢性病评审费用。
5、10.83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53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该项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5.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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