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对局长信箱《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6-10-16
  来信人:刘先生 

  留言时间:2026-10-13

  来信内容: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答复时间:2026-10-16

  答复内容:您好!您通过局长信箱咨询异地就医备案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人核实相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咨询事项

  您反映的问题为:“我目前随子女长期居住于深圳市,深圳市现在取消了老年人居住证的办理,无法提供居住证,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二、政策说明及办理指引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服务的通知》(鄂医保发〔2026〕3 号)文件规定,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但从深圳市公安局公开的办理要求来看,深圳市居住证的办理条件设置较为严格。针对深圳居住证办理的这一特殊性,若参保人在广东省深圳市长期居住,可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受理材料。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10月14日9:51主动致电您,就上述内容作出解答。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也希望我们的解释及处理结果能令您满意。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员服务。

  专此回复。

  答复单位: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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