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对局长信箱《异地慢病备案审核不通过》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6-09-23
  来信人:严女士 

  留言时间:2026-9-20

  来信内容:家人异地确诊糖尿病一年多,近期才知晓需办理慢病备案。线上上传异地住院记录提交申请,系统仅提示“审核不通过”,未说明驳回原因。通过公众号公示查询结果,依旧只显示不通过,无法定位问题。推文公布的咨询电话未标注工作时间,周末无法接通,异地办事缺少有效咨询渠道。结合办事经历提出几点建议:1.线上审核驳回同步写明具体原因,如材料缺失、病历要素不全等,方便群众补正材料;2.公开咨询电话注明工作时段,增设线上留言反馈渠道;3.加强异地慢病备案政策科普;4.查询页面补充审核不通过的后续办理指引。希望优化异地慢病备案服务,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感谢工作人员付出。 

  答复时间:2026-9-23

  答复内容:

  一、调查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1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3〕55号)规定,“糖尿病”的准入标准为“按照临床诊疗规范确诊为糖尿病,同时出现以下临床表现之一的:(一)糖尿病所致皮肤软组织感染导致溃烂或坏疽迁延半年以上;糖尿病所致截肢或截趾。(二)有明确ASCVD(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病史的糖尿病患者,且心功能Ⅱ级(含)以上,经超声心动图检查证实LVEF<40%。ASCVD病史包括既往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术后等。(三)糖尿病肾脏疾病:肾小球滤过率(GFR)≤30ml/(min•1.73m²);或UACR>300mg/g且eGFR<60ml/(min•1.73m²)。(四)眼底检查符合糖尿病视网膜病变(Ⅱ期及以上)改变,或糖尿病性白内障,或中重度黄斑水肿。(五)神经电生理检测符合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改变。(六)糖尿病性周围血管病变:血管狭窄程度≥50%或闭塞。” 

  经系统查询,您于2026年8月17日为母亲佘**(身份证号码42070019**0**8****)申报“糖尿病”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当日系统随机推送给专家评审,2026年8月20日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的原因为:出院记录中的诊断中,涉及糖尿病的诊断为2型糖尿病伴并发症、2型糖尿病伴周围神经病变,但未提交“神经电生理检测符合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改变”相关材料。因评审专家为在申请表上手工填写未通过原因,故未通过原因在系统未能显示。 

  关于业务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段,我局系按市政府规定的统一时间执行,在网上、办公地点等都有明确对外公开标识。您可在工作时间段内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12345热线电话、医保对外服务电话、医保服务大厅窗口等多渠道查询或咨询医保相关业务。 

  二、处理情况 

  2026年9月23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释说明相关情况。同时将您母亲纳入我市“两病”人员名单,即日起享受“糖尿病”两病待遇。如后续病情发展到符合以上准入标准,您可完善相关资料再次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 

  我局感谢并高度重视您的宝贵建议,将采纳您的部分合理建议,推进门诊重慢病业务办理流程持续优化完善。 

  答复单位: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网站地图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7000057
主办单位: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经办机构: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 网站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