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6-4-1
来信内容:本人是鄂州市职工医保,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2026年已累计消费966元,于2026年3月28日去鄂州市中心医院检查消费291元,为什么只能用个账支付,没有使用统筹基金支付,我想知道五百起付线是怎么计算的?是个账支付达到五百就算达到起付线吗?
答复时间:2026-4-2
答复内容:您反映您本人是鄂州市职工医保,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2026年已累计消费966元,于2026年3月28日去鄂州市中心医院检查消费291元,为什么只能个账支付,没有使用统筹基金支付,您想知道五百起付线是怎么计算的,是否个账支付达到五百就算达到起付线。
经系统查询,您自2026年以来总共有12条医保结算记录,其中2条为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总费用81.3元;1条为生育门诊结算,总费用513.9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400元;9条为普通门诊结算,总费用371.78元,除去个人自费部分,实际门诊统筹起付线已累计达到329.78元。您咨询的500元起付线,实际为职工门诊统筹起付线,与是否个账支付达到500元无必然关系。因您今年以来发生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生育门诊自付部分的费用不能纳入门诊统筹起付线累计,故您尚未达到在职职工门诊统筹起付线。
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6年4月2日致电与您联系,解释说明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及理解。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希望我们的解释说明能令您满意。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
答复单位: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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