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对局长信箱《在药店购买碘伏棉签无法使用个人账户医保余额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5-09-18
  来信人:吴先生

  留言时间:2025-9-16

  来信内容:关于对在药店购买碘伏棉签无法使用个人账户医保余额问题

  答复时间:2025-9-18

  答复内容:收悉您的来信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来信,您反映的问题是:关于在药店购买碘伏棉签无法使用医保余额的问题。经过我们调查,情况是:经核实,按照现行国家、省、市医保局关于规范个人账户使用的要求,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在实现信息系统支撑的前提下,支付范围只能为医保目录内且获得国家统一标准编码的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目前不能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有未获得国家编码的药品、保健品、消杀用品、医用耗材等。

  药店所售的碘伏棉签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医疗器械”(械字号):例如“鄂械注准xxxxxxxx”,这种“械字号”的产品,在获得国家编码后,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的;另一种是“消毒产品”(消字号):例如“(鄂)卫消证字(xxxx)第xxxx号”,属于卫生用品范畴,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不包括“消字号”的卫生用品。因此,“消字号”碘伏棉签无法刷卡购买。”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希望我们的解释说明能令您满意。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

  答复单位: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网站地图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7000057
主办单位: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经办机构: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 网站联系人:秦剑激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