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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医保局通报一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3-04-25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典型案例曝光台制度,加大案例曝光力度,提高曝光案例质量,对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坚决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果。结合《2023年鄂州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鄂州市医保局公开曝光了6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案例一:鄂州市医保局在新医保门诊政策落地实施后,加大了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检查力度。经查,发现鄂州市古楼街道怡亭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的儒学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43.3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改正并全额退回违法金额143.39元;2.对其违法金额处以一倍罚款,计143.39

案例二:鄂州市医保局在新医保门诊政策落地实施后,加大了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检查力度。经查,发现鄂州市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的东坡亭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60.74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改正并全额退回违法金额660.74元;2.对其违法金额处以一倍罚款,计660.74

案例三:鄂州市医保局在新医保门诊政策落地实施后,加大了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检查力度。经查,发现鄂州市凤凰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的司徒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14.67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改正并全额退回违法金额114.67元;2.对其违法金额处以一倍罚款,计114.67

案例四:鄂州市医保局在新医保门诊政策落地实施后,加大了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检查力度。经查,发现鄂州市古楼街道飞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的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量开药”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1.45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改正并全额退回违法金额161.45元;2.对其违法金额处以一倍罚款,计161.45

案例五:鄂州市医保局在新医保门诊政策落地实施后,加大了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检查力度。经查,发现鄂州市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的文星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92.55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改正并全额退回违法金额392.55元;2.对其违法金额处以一倍罚款,计392.55

案例六: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鄂州市医保局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经查,发现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下辖的博爱大药房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获得非法利益提供便利、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165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改正并全额退回违法金额2165元;2.2165元的违法刷卡行为分两种情形进行处罚:对为参保人员非法刷卡的违法金额1995元处以1倍罚款,计1995元,对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违法金额170元处以5倍罚款,计850元,合计处以罚款2845元;3.暂停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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