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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施策,精准服务,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及时落实

解读单位: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关联政策: 217967

 

自我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服务农村贫困人口为中心,以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为重点,以畅通“最后一公里服务”为落脚点,综合施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及时落实。

一、照单全收,确保不落一人

按照“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的工作标准,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扶贫办提供的农村贫困人口信息照单全收,对动态调整的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将所有信息录入系统,并做好专门标识。目前,已将全市53147名农村贫困人口信息全部录入了参保和待遇系统,确保了农村贫困人口待遇及时享受。

二、调整政策,确保规范实施

坚持“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吊胃口”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工作实际,对我市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实行了差异化参保缴费政策;二是调整了“985”政策报销范围和标准;三是调整了住院起付线和医疗救助政策;四是调整了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五是规范了政策范围医疗费用分担机制。

通过对政策的调整,2019年8月1日以后,我市贫困人口门诊和住院费用较高的情况均得到了有效抑制,其中门诊待遇月均基金支出由267万元下降到167万元,下降幅度为59%;住院待遇月均基金支出由1056万元下降到765万元,下降幅度为38%。

三、完善系统,确保畅通结算

新的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政策于8月1日实施,在新政策拟定期间,市医疗保障局协调市人社局对新政策系统的更新和完善作出了系统改造升级应对方案,确保8月1日新政策颁布实施的同时,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同步上线运行。

四、加大宣传,确保宣传到位

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特点,市医疗保障局采取了多层次的宣传方式,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说得清、记得住、用得准。一是用通俗明了和语言,制定了宣传单,发放到区、乡镇、村组及农户手中;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业务培训;三是编印政策汇编并发放到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手中;四是在报纸、网站上宣传政策。

通过一系列措施,至10月底,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发生门诊10864人次,总费用2531万元,报销费用237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3.92%;发生住院22247人次,总费用10376万元,报销费用9689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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