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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0日

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份挂牌成立以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机关职能基本情况

根据《鄂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鄂州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按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及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建立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拟订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按规定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加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医药服务和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和信息管理科共5个科室。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制作新政策专题宣传的新闻报道,投放了2020年医保征缴滚动字幕信息广告,在鄂州电视台播放;二是充分利用网站、电台、报纸、医保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及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宣传;三是全面整理我市医保扶贫新政策,统一印制宣传单60000份,已经全部发放到位;四是建设了“鄂州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制定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发布了公开年报,在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通知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处理情况,并及时向“鄂州市人民政府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投稿。回应解读情况方面: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会议和鄂州综合广播“亲民热线”相关准备工作,向医保局各业务科室收集热点问题及解答30多条。认真落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今年,我局共有七个提案办理,其中:一个主办提案,六个会办提案。对主办的中心医院乱收费的提案,经过与当事人及中心医院多次协调沟通,并取证采集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答复,主办、会办提案均取得提案人满意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296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还需加强

一是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检查情况梳理上传不够及时,存量数据要素不完整。没有充分利用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本级和二级单位信息录入不及时。二是医保信息化建设比较滞后。对“两定”机构的检查仍是人工检查方式为主,检查的实时性和取证难度比较大,通过大数据比对和智能监控等检查方式建设还亟待增强。

(二)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

由于市医疗保障局为新成立单位,专业检查人员比较紧缺,执法相关设备不够齐全,执法监管力量薄弱,距离执法专业化标准差距还较大,且经办机构即将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执法队伍建设面临困难较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当中的薄弱环节,我局正在查缺补漏,制定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化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性到位机制。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提高医保信息化建设水平,构建“两定”机构监管大数据库,增加智能监控等检查方式。三是深入推进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改革。做好行政执法队伍调查摸底,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全市医疗保障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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