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州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 号)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坚持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市医保局始终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不断完善政策公开和解读机制,在中央、省重大医保政策出台后,及时对外公布,并进行科学系统解释,便于群众细致、深入了解政策。及时将密切关乎群众利益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事项向群众公布,实时通过政府网站、“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向社会公布中央、省督导调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重大改革发展进展和打击欺诈骗保、支付方式改革、医药服务管理、集采药品耗材落地使用、医保信息化建设、行风建设、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医保问题。截止1231日全年共公开378条信息,制定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6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均按规定格式予以回复,按时答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审核人员、分管领导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四)平台建设。以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参照标准,及时调整专题专栏子栏目。同时,形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微博等多平台媒体矩阵,实现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内容全面化。

(五)监督保障。一是推进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围绕全年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2022年,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认真把握: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抓好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规范指导和监督,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化、制度化。

(二)丰富形式,全面解读。完善政策解读的解读材料、解读渠道、解读形式、解读时间等内容,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好制定规范性文件前期各项工作及政策解读内容的宣传报道。在规范性文件基本解读的基础上,采用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进一步促进群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三)拓宽渠道,回应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应公开的事项都列入公开范围,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可靠,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以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为重点,通过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渠道开展宣传,提高政务公开度,切实解决百姓关切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未产生信息收费情况。

网站地图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7000057
主办单位: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经办机构: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 网站联系人:秦剑激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