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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医疗保障局通报四家医院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0-05-25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进一步推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局查处的四起骗取医保基金案例(2020年第一批)通报如下:

案例一、鄂州凤凰医院医保违规案

鄂州凤凰医院,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地址:司徒路17号。

通过提取数据、调查走访、查审病历、约谈医疗机构相关医护人员等方式,经查,鄂州凤凰医院存在:1虚假手术问题,涉及手术费用1610元;2、虚假检查问题,涉及11人次,费用1375元;3、诱导住院问题涉及14人38次;4、降低标准住院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63322.72元;5、免费吃饭问题涉及9人19次;6、车接车送问题,涉及14人32次。

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7款、第13款之规定:对该院“虚假手术、虚假检查”行为,按违规费用2985元的5倍罚款,计14925元;对该院“降低住院标准”行为,按违规费用163322.72元的2倍罚款,计326645.44元。合计罚款341570.44元;暂停该院外科医保住院结算3个月。依据关于印发鄂州市医保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取消该院外科医生彭×医保医师资格。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6款之规定:“免费吃饭、车接车送”等诱导医疗消费行为,约谈院长徐××,限期整改。

案例二、鄂州爱民医院医保违规案

鄂州爱民医院,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地址:滨湖南路18号。

通过提取数据、调查走访、查审病历、约谈医疗机构相关医护人员等方式,经查,鄂州爱民医院存在:1、虚假检查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12元;2、串换病种问题,涉及10个治疗项目,违规费用3067.5元;3、诱导住院问题涉及20人59次;4、降低标准住院问题25人70次未经门诊直接住院涉及违规费用248554.04元;5、免费吃饭问题,涉及9人21次。6、车接车送问题涉及16人43次。

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7款之规定:对该院“串换病种、虚假检查”行为,按所涉及违规费用3179.5元的5倍罚款,计15897.5元;对该院“降低住院标准”行为,全额追回违规费用248554.04元。合计金额264451.54元。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2款、13款、21款、24款之规定:对该院“降低住院标准、虚假检查、串换病种”等违规行为,暂停院医保住院结算3个月。依据关于印发鄂州市医保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六条之规定:暂停该院内科医生吕××医保医师资格3个月。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6款之规定:诱导住院、免费吃饭、车接车送”等诱导医疗消费行为,约谈院长林××,限期整改。

案件三、鄂州仁和皮肤病医院医保违规案

鄂州仁和皮肤病医院,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地址:古城路105。

通过提取数据、调查走访、查审病历、约谈医疗机构相关医护人员等方式,经查,鄂州仁和皮肤病医院存在:1、虚假检查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08元;2、医生超范围执业问题,涉及违规费用576元;3、诱导住院行为涉及住院病人7人12次;4、涉嫌降低标准住院涉及9人14次,违规费用32374.80元;5、免费吃饭问题涉及3人5次;6、车接车送问题涉及6人9次。

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7款、第13款、第17款之规定:对该院“虚假检查、超范围执业”行为,按违规费用784元的5倍罚款,计3920元;对该院“降低住院标准”行为,全额追回违规费用32374.8元。合计金额36294.8元。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2款、17款、24款之规定:对该院“降低住院标准、医生超范围执业”等违规行为,暂停该院医保住院结算3个月。

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6款之规定:对该“诱导住院、免费吃饭、车接车送”等诱导医疗消费行为,约谈院长黄××,限期整改。

案例四、鄂州市莲花山医院医保违规案

鄂州市莲花山医院,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地址:凤凰路78号。

通过提取数据、调查走访、查审病历、约谈医疗机构相关医护人员等方式,经查,鄂州市莲花山医院存在:1、串换病种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722元;2、串换药品问题,涉及违规费用144元;3、串换检查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40元;4、治疗医嘱与清单计数不一致问题,涉及违规费用为950元;5、挂床住院问题涉及违规费用5342.23元。6、诱导住院问题涉及5人5次;7、涉嫌降低标准住院问题5人5次,涉及违规费用9662.47元;8、免费吃饭问题涉及2人2;9、车接车送问题涉及5人5次。

   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2款、第7款、第13款之规定:对该院“挂床住院,串换病种、药品、检查”的违规行为,按违规费用8398.23元的5倍罚款,计41991.15元;对该院“降低住院标准”行为,全额追回违规费用9662.47元。金额合计51653.62元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第2款、21款、24款之规定:对该院“挂床住院、串换项目、降低住院标准”等违规行为,暂停院医保住院结算3个月。依据关于印发鄂州市医保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取消该院妇科医生詹××医保医师资格;暂停院中医科医生夏××医疗保险服务3个月。依据《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6款之规定:诱导住院、免费吃饭、车接车送”等诱导医疗消费行为,约谈院长张××,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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