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将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由企业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为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医保缴费线上线下均可申报核定,既方便了企业缴费又减轻了企业负担,预计今年将减少企业负担约200万元。
二、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对我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缴2022年8月至10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单位缴费部分。经确定,我市可享受阶段性缓缴政策的单位2640家。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推行“免申即享”。
网站地图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7000057 主办单位: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经办机构: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 网站联系人:秦剑激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