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先生:
您关于《大病药费报销问题》信访件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您父亲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有帕金森氏病。目前帕金森氏已纳入我市门慢病管理。您父亲可于今年5月1日-5月20日期间,携带近三年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门诊检查相关影像学检查报告,诊断报告等诊断文书前往杨叶卫生院申报门慢病待遇。若专家评审通过,您父亲每月在杨叶卫生院可以报销与病种诊治相关的费用180元。
如果您对城乡居民门慢病报销政策还有疑问,请拨打医保中心相关负责科室电话027-6087628咨询。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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