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医保卡使用问题》已收悉,现根据医保相关政策和规定回复如下:
我市于2021年7月28日切换新国家医保信息系统,目前系统可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本人医疗费用,待后期医保系统家庭成员门诊共济使用模块启用后,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即可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为解决您个人账户使用问题,您可以持家人医疗机构费用票据、关系证明、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来市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您的个人账户退费业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希望我们的解释说明能令您满意。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
专此回复。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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