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邱女士:
您好!收到您在医保局局长信箱咨询有关医保断保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查,您的父亲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我市职工医保,已缴纳2013年11月至2022年6月医保费用。
二、医保政策。根据市人社、财政、卫生三部门《关于调整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鄂州人社发【2013】35号)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累计缴费年限)男最低满30年,女最低满25年;实际连续缴费年限含视同累计缴费年限)最低满10年;同时按照最新标准一次性缴清10年大额医疗保险费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建议。请携带您父亲的身份证、退休证到就业社保大楼医保窗口查询,是否符合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条件,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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