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重症慢性病门诊补助申报(王*)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0-11-27

王*  电话:189****7886

留言内容: 

本人身患糖尿病以及冠心病,申请办理鄂州市参保人员重症慢性病门诊补助,多次向辖区卫生院申请无果,反馈需要两年内的专科住院情况,前段时间因为突发中风,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一段时间,能否直接向市医保部门进行申报?另外,请问重症慢性病门诊补助标准是多少?相关报销药物在哪里可以查询?谢谢!

 

回复内容 尊敬的参保人:  

您向局长信箱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若您要申请重症糖尿病或重症高血压的门诊补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在参保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申报。

申报时应携带以下资料:重症慢性病申报表、医疗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内患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及门诊治疗的相关资料。

重症糖尿病和重症高血压门诊补助标准城镇职工为每月120元,城乡居民为每月100元。

治疗糖尿病和冠心病的相关报销药品,可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查询。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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