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您反映于2019年11月份顺产生育小孩,1月份向市医保局提交生育材料,结算生育金额10030元,您的两名女同事生育时间相隔无几,且与您缴费基数和工资一样,报销金额却相差几千元。因此,您想咨询清楚具体原因。此外,0711-3251526不是在占线,就是提示空号。
二、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及管理的相关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2019年的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规定,生育医疗费据实报销3000元封顶,生育津贴顺产按3个月乘以月缴费工资计发。照此规定,前项待遇您报销了3000元,后项待遇您报销了7050元,两项待遇一共10030元(您的月缴费工资2350元乘以3个月),计算无误,发放准确。至于与您同事报销有差异,即有可能是个人情况不同(月缴费工资不同、生育方式不同),也有可能是生育时间不同(2020年元月1日起执行了新的报销政策),由于涉及到隐私保护,不能向您提供您同事的报销明细,请您谅解,建议您和同事携带证件到我中心现场查询。
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划,我局的电话已变更为武汉的区号,原工伤生育科电话0711-3251526变更为027-60876735,为您带来不便,深感歉意。
特此回复。